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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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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我公司是一家经营大巴租赁业务的企业,最近和广告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广告公司在大巴的车身上印制广告,并支付给我公司相应的费用。这笔收入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怎么计算缴纳?政策依据:财税[2016]25号文(节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五、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应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十二、本通知所称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是指发布、播映、宣传、展示户外广告和其他广告的单位,以及从事广告代理服务的单位。案例解析:根据业务描述和文件条款的对应,贵公司的业务属于在车身上进行“广告发布”,是应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贵公司的广告发布业务属于广告的最末一个环节了,不存在减除费用。贵公司应该按取得的全部含税收入作为‘计费销售额’乘以3%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发生时间和缴纳地点,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相同,在实务中由税务机关核定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
发布时间:2019/7/23 12: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