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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问: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怎么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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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也就是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上海税务
发布时间:2025/11/19 9:3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