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信息Class information
- 宝山区财政“政府开放月”--…08-18
- 上海市小微企业财会服务月活动…07-20
- 2025年第六期“税、会”联…06-26
- 小微课堂--《民间非营利组织…06-12
- 2025年第五期“税会”联训…05-27
- 2025年第四期“税、会”联…05-13
- 2025年第三期“税、会”联…04-11
- 2025年市区联动-----…03-23
- 2025年送教进园区----…03-18
- 2025年第一期“税、会”联…02-20
联系方式Contact us
宝山区小微基地 报名电话: 56164385 咨询电话: 13816005306 18918595103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301号
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问:我单位是民非企业,以编撰内刊为主营业务,收到上级单位拨付的特刊编撰款,上级单位没要发票,说可以在往来科目核算,事务所审计时说要计入收入,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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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第七十二条规定,提供服务收入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所以该项编撰款应该确认服务收入,对应的支出应该确认服务成本。
发布时间:2025/8/15 1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