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信息Class information
- 宝山区财政“政府开放月”--…08-18
- 上海市小微企业财会服务月活动…07-20
- 2025年第六期“税、会”联…06-26
- 小微课堂--《民间非营利组织…06-12
- 2025年第五期“税会”联训…05-27
- 2025年第四期“税、会”联…05-13
- 2025年第三期“税、会”联…04-11
- 2025年市区联动-----…03-23
- 2025年送教进园区----…03-18
- 2025年第一期“税、会”联…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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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小微基地 报名电话: 56164385 咨询电话: 13816005306 18918595103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301号
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问:如何补往年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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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第十六条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因故未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而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原则上应在次年通过网络继续教育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因此,因故未能及时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热点业务——上海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报名入口”(网址:https://czj.sh.gov.cn/zss/zwdt/rmbssx/20250218/xxfboswf0000003150.html),自行选择一家网络机构报名参加上一年度网络继续教育。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7/5 11: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