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信息Class information
- 2025年第五期“税会”联训…05-27
- 2025年第四期“税、会”联…05-13
- 2025年第三期“税、会”联…04-11
- 2025年市区联动-----…03-23
- 2025年送教进园区----…03-18
- 2025年第一期“税、会”联…02-20
- 2024年市区联动----《…12-18
- 2024年第十期“税、会”联…11-25
- 2024年送教进园区----…11-14
- 2024年市区联动----新…10-25
联系方式Contact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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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何时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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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1/10 14: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