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信息Clas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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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区联动----新…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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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七期“税、会”联…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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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Problem solving
问: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是否可以折算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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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以折算学校出具成绩单所在年度的90学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即:上海财政网首页“专题--会计之窗--个人办事事项--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凭相关成绩单等资料在“继续教育抵免申请”模块提交抵免申请。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1/7 9:44:24